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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問我這事了
稍微解釋一下為何國民黨會拿這麼多席次


要講國民黨為何會大勝
首先就要從選舉制度開始

以前台灣的立委選舉
用的是所謂的"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SNTV)"
也就是一個選區 選出複數個當選人
然後選民投下去的那張票(只圈選一個叫單記)
投誰就是算誰的 即使他沒當選也不能讓渡給別的候選人
(別懷疑 有些制度是可以轉移的)

這樣的制度 在政治學的歷史實踐經驗分析之下
總的來說可算是最差的一種選舉制度
SNTV的選舉結果 在政黨席次比例上大概是介於單一選區跟比例代表制之間
算是還蠻舉有比例性的制度
像以前 民進黨拿35%的票的話 大概也可以拿到35~40%左右的席次
國民黨拿45%的票 席次也多在50%上下
不過除了具有不錯的比例性程度的優點之外
這個選制具有的缺點更多
首先 由於選區大(例如台北市只分南北兩區)
而一個選區又選出多名當選人(例如台北市南區選出10席)
所以要當選的門檻就比較低 只要在這個選區內大概拿到5%左右的選票即可當選

這代表什麼呢? 就會有走偏鋒 走極端的候選人出現
因為他只要能夠掌握小部分的選民 就足以當選
所以極獨 極統 極左 極右 各種極端主義的候選人
都有空間在這樣的選制下出頭
另一方面來說 買票也變的容易
要知道 買票不是全盤撒下去這樣買的
通常是會有特定的名單 知道哪一群選民是可能會支持你的
再用錢下去固票 這樣才會有效果
所以在大選區中抓小部分的人下去買 就容易當選

也因此這樣的制度 韓國 日本先後都廢除了之後
全世界只剩台灣還在用來選立委
那其他國家用的是什麼制度呢?
主要可以分做兩種
一種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FPTP) 一種是比例代表制(PR)

先說比例代表制
這制度的精神很簡單 就是政黨拿多少比例的票
就分多少比例的席次
台灣現在的不分區立委就是這樣
這種制度的好處是 比例性最高(廢話)
政黨有多少比例的支持度 就會有多少比例的代表
公平性無庸置疑
但壞處就是比較不容易產生一個多數的政府
(大部分的社會通常不會有一個絕對多數的政黨)
所以政黨之間的協調就變的很重要
世界上的多數國家 都是用這種制度的
在這之下還有封閉性 開放性等等的區別
(封閉性就像台灣 不分區名單的排名無法更動 開放性則可以更動)
但原則上精神是一樣的

另一種大類就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
也就是台灣現在的區域立委選舉用的制度
每個選區選出一個當選人 相對多數而不需絕對多數即可當選
英國和美國是最典型的代表 國會議員都是這樣選的

而這樣的制度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呢?

就是國民黨這次贏這麼多的問題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 由於在精神上是一種贏者全拿(winner takes all)的制度
當選的就是1席 落選的就是0席 即使兩者可能只差1票
最極端的情況 假設A黨很平均的在每個選區都有51%的支持度
而B黨都只有49%(要用50.0001%跟49.9999%也行)
那選出來的結果 就是A黨全拿 B黨一席都沒有
當然現實上不會這麼離譜 不過勝者會有過度代表的情況
正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最大的問題
反過來說 優點也就是容易組成一個具有穩定多數的政府
通常大選選贏的政黨不會是只有50 51還是52%
而都會有比較穩定的多數席次 對於政治穩定的確是有正面的效果

不過在台灣 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採用
在一開始就已經走錯了最大的一步 也就是立委減半
關於立委減半的部分討論已經有很多 我就不多提
減半的結果 導致台灣的區域立委名額變的很少
然而憲法增修條文又有"每縣市至少一人"的規定
所以選區劃分的結果 變成只有幾千人的連江縣
跟有30幾萬人的宜蘭縣 一樣都只有一席立委
首先這在代表性上就很不公平
如果區域的席次跟以前一樣有164席 而不是73席
至少會從平均30萬人一席降低到14萬人一席左右
而且席次多了之後 連江 金門 澎湖等縣雖然仍是有一席
但他們的影響力相對地就減低了

而在這樣的選區劃分之下
配合上台灣的選民結果
國民黨還沒選 大概就先穩贏了10幾席
(三個外島 六席原住民 基隆花蓮台東新竹...)
所以當年林濁水 沈富雄在修憲前就直說
這樣修下去的結果 民進黨大概要萬年在野
果不其然 這次選完很多人才真的認清這個事實

我想台灣的選制
要在變動最少的情況下做改革
最可能做的就是增加立委席次
畢竟能增加當選的機會立委們一定不會反對
只要能說出一套能說服百性的道理
應該很容易就可以解決

根本一點的改革
則是把選制從日本式的並立制改成德國式的聯立制
也就是用政黨票的比例來決定該黨在國會的席次數
例如假設總席次是200席 裡面有100席區域100席不分區
國民黨政黨票拿50% 民進黨拿40%
那國民黨的總席次就是100席 民進黨就是80席
如果國民黨在區域已經當選了70席 那他的不分區就是前30名當選補上去成為100席
如果民進黨在區域已經拿了81席 那多的席次當然也不會跟你要回來
就算你多賺的
這樣的選制 是兼顧了比例代表制的精神
同時又可以具有選出地方代表的優點
不會有純投政黨名單 導致沒有地方代表的問題
而這也是目前各種改革聲浪中 比較主流的一種聲音

國民黨現在幾乎有四分之三的席次
修憲基本上可以自己決定怎麼修了
(當然最後還是要公民複決)
要不要改革 也只能看他們的良心了...

至於小黨生存空間等等的問題
有空再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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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uis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